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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实践

2019-05-30 |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 | 编辑:鑫源票交中心 分享到:

票据市场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面对的风险有很大不同,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手段也不同。在纸票时代,操作风险尤为突出,表现为伪造票、变造票以假乱真,验票人员稍有不慎会收进假票;另外纸质票据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遗失,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流程繁琐;在转贴现过程中“清单交易”容易造成一票多卖,造成重大风险事件。

在电票时代,操作风险表现为票据诈骗,俗称票据“打飞”,即把电票背书转让给看似熟悉的交易对手,对方签收票据后立即贴现并转移贴现资金到国外,诈骗方从此消失不见;某些中小机构科技实力较弱,需通过其他机构代理接入票据交易所的系统,业务衔接过程中的漏洞容易滋生欺诈风险;另外,电票时代票据签发规模和交易规模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不容忽视,并且过渡时期制度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某些关键岗位权力不受监督进而酿成道德风险。

那么,针对票据业务的风险,票据行业相关机构是怎样采取实践措施进行防控?接下来鑫源票交中心(简称“票交中心”)为大家详解40年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实践:

1、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架构

一是以“一行二会”(原一行三会)为牵头单位构建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主体,银保监会陆续出台政策规范了票据市场“银信合作模式”、“农信社模式”、“票据资管模式”、放松对出票环节贸易背景审查的“滚动签发票据的空转模式”等其他逃避监管的“伪创新”。二是以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含ECDS系统)为核心的覆盖票据市场承兑、贴现、转贴现、回购、再贴现等环节的电子化风险防范体系,大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三是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防范制度,从实务操作细节上控制潜在票据业务风险事件的发生。

2、票据业务风险的制度办法

随着票据市场承兑规模和贴现规模的急速膨胀,各种乱象也逐步显现,监管机构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2009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重点指出部分省市票据业务扩张过快、贴现资金流向不合理、拿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贷款、合规风险和案件风险隐患加大,对票据市场的监管成为新常态。

同时伴随着新产品、新业务不断涌现,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票据信托产品以及非标投资业务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大,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等监管文件,要求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的原则,审慎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12年2月,银监会印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70号),禁止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任何形式的票据资产转受让业务,正式宣告了票据信托业务的终结。2013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5号),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违规票据业务进行整顿,打击了部分商业银行利用中小金融机构会计制度不完善的漏洞消减信贷规模的违规行为。2014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旨在规范同业业务发展,约束并压低同业业务中的非标业务,并规定了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属性,禁止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提出包括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在内的同业业务要实行专营部门制改革,实行集中统一授权、集中统一授信、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集中审批和集中会计操作。2014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4〕178号),对商业银行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日常管理做出严格要求,制止了票据贴现、转贴现资金打款“同业户”行为。2014年1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4〕48号),决定在银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票据业务是其中检查的重点,包括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审查不严,保证金来源为贷款或贴现资金,利用套开、滚动开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资金或掩盖票据风险等。2015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对七种典型的票据业务违规问题进行了提示,并要求金融机构全面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将票据业务全口径纳入统一授信范围,同时完善绩效考核,防止资金空转,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服务实体经济。2016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要求严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格规范同业账户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票据业务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2017年3-4月,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票据业务的检查内容涵盖了此前提出的几乎所有问题。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21号),进一步规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开展票据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3、票据业务内控管理要求

票据业务的内控是指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通过既定的管理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票据业务的潜在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以降低开展票据业务的风险,从而确保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完成。管理票据业务风险客观上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全面性、制衡性、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健全票据业务的规章制度,完善授权、授信、审批控制体系,开发涵盖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责任分离、资格认证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换制度,同时还要完善会计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确保系统有能力及时纠错和持续改进。票据业务的内控重点包括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授信以及审查审批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和会计结算的内部控制。

4、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

1)坚持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承兑业务为实体经济支付结算提供便利。票据本身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特别是经银行承兑后的票据具有信用增级、延期支付和背书转让等优势,成功满足了供销企业间的短期资金支付需求。发展票据承兑业务,既可以加快市场上的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又可有效促进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二是贴现业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便捷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相对于普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具有低风险业务特征,银行办理业务流程短、环节少、时间快、所需业务资料少、审批通过率高等便捷性,可以帮助企业通过票据贴现来快速实现短期融资需要。由于票据贴现利率一般低于同期贷款费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再贴现业务有效促进央行对实体经济进行“滴灌”。相对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可以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类型等标识进行精准投放,也可以选择投量、结构、比例和利率,增强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主动性,在增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促进信贷机构调整、引导和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范围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要提高再贴现占贴现中的比重。管理票据业务风险要以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制度流程先于业务操作

开展票据业务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先制定制度、操作流程,而后规范展业以避免风险事件发生。一是制定全面涵盖各项票据业务的、系统规范业务各操作环节的制度和程序,以统一标准和要求,确保不受管理人员更迭的影响,同时能根据法律法规、经营环境、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二是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保证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三是按照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和制衡原则设立部门和岗位,从业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四是建立票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票据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发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控功能,加强电子档案的维护和保管,保证合同、契约等资料的安全、完整。

3)坚持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随着经济下行和各类风险因素交织,资产质量将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票据风险逐步暴露,因此银行需要高度重视票据业务风险,坚持审慎经营理念,增强全面风险意识。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票据业务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不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二是建立健全适应“票交所时代”特点的票据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要从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强化票据风险集约化经营管理,建立从票据风险识别、提示、预警到风险监测、分析、评价、化解等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票据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健全事前风险审查与评估、事中风险审核与控制、事后风险检查与跟踪等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票交所时代”交易员流程化操作管理至关重要。此外,特别要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4)坚持把握风险规律

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子市场之一,天然具有金融业风险属性,收益的当期性和风险的滞后性是行业的基本特征。市场参与主体应牢记开展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随着市场参与者的日趋复杂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盲目追求规模和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走到尽头,只有对各类风险进行精细化管理,把握风险基本规律,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长远优势。

5)坚持全流程控制,防范风险于未然

从微观实务操作上,应将防范风险始终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从法律审查、风险评估、合同条款、流程设计、动态风险跟踪等角度切入,对资金募集、资金投向、资金使用、资金回收等资金流动过程进行监督,从岗位分离、授信控制、审查审批、资金管理、会计结算等多方面完善“全流程”风险防控,发挥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职能作用,防范风险于未然。

从票交所功能角度看,高质量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需要加强对票据业务全流程及全生命周期风险监控。全流程风险监控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三方面入手:事前风险监控需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标准、风险预警机制与模型,将对信用主体的评级及市场风险事前评估引入票据市场;事中风险监控需强化上海票据交易所对市场的把握能力及实时监控能力,通过不断优化交易、托管、清算、监控等业务规则,完善系统功能,实时判断处置突发市场风险;事后风险监控需建立相应监测模型和系统,对票据全市场、全生命周期、全交易结算时段进行监控,优化异常及复杂情况处理机制;

6)坚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盈利是票据经营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目标,但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员工精神层次的教育往往会酿成道德风险。尤其是在行业众多机构都“重业绩、轻风险”、“重指标、轻管理”的氛围下,久而久之从业人员会过度看重个人物质利益得失,向所服务机构索取的心态日渐加重,加上金融风险的暴露往往都滞后于当期业绩的形成,更助长了某些员工利用机构资金为个人谋利的投机心态。所以要加强新员工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培训,并关心其成长成才;对于老员工也要定期作思想上沟通,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个员工不想动歪脑筋、不敢动歪脑筋、不能动歪脑筋的体制机制。

综上,是票交中心整理的40年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实践,供票据研究人士参考学习。票交中心作为综合性票据服务平台,成立票据学院,与大家探讨票据知识,一同为票据行业规范发展作出一份努力。

(节选自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40年中国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的实践与再思考》其一 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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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15101158079 2019-05-30 14:31:59

    很好的文章,有时间多学习,避免损失。